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来自:  禾弓文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来自:  禾弓文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4年6月11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四章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来自:  禾弓文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党章》第一章党员,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来自:  禾弓文个回答提问者:  匿名  1970-01-01 08:00
我从事基层党务工作,愿意为更多党员答疑解惑尽绵薄之力。
来自:  禾弓文130个回答提问者:  清閖幽萍  2017-11-0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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