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1、7人以上的党支部要选举成立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工作分工。
2、如设立党小组,则要划分党小组,推选党小组组长。
3、做好党支部各项工作。(具体可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
来自:  亭湖-南风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q4ufp  2020-06-09 09:07
对书记有要求,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并且: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对委员没有特殊要求,要符合参加选举的基本条件。
来自:  亭湖-南风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rhzqc  2020-06-09 09:48
一般随人事档案放在一起,如无人事档案,参照下面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来自:  亭湖-南风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w4dmaz  2020-06-09 08:49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本届期满后按5年执行。
来自:  亭湖-南风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k1feph  2020-04-13 18:27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党委(党组)设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不设。支部的学习通过专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
来自:  亭湖-南风7个回答提问者:  祁婷婷M  2020-04-10 14:57
可以称为XX党支部党员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XX党支部党员大会筹备工作负责人。
来自:  亭湖-南风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oqwi4  2020-04-10 09:06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如有必要,书记副书记可以提请上级党委任命。
来自:  亭湖-南风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b0eue  2020-04-10 10:26
《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均规定: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评议结果由党支部报党委备案,个人理解如果党委对评议结果有疑异,可以向党支部提出,最终评议结果还是以党支部为准。
来自:  亭湖-南风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e4vdze  2020-03-24 11:20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综合上面两个规定,是可以用于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的,但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必须得到上级党组织的同意方可使用。
来自:  亭湖-南风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6fd8s9  2020-03-24 13:51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0 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 1000 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4)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5)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6)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先看一下年终奖是不是应该计算在党费基数内,如不计算则不必交。如计算在内,应逐月计算并补缴11月份退休前的党费。此外如果年初在核算党费时已将上年奖金作为基数计算在内,则按照年内一般不变动的原则,可以不再补缴。
来自:  亭湖-南风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nnu5z  2020-03-2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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