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党委的全称是中国共产党××××××委员会。
来自:  czg3570414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epkh6  2018-11-29 08:48
建议联系学校,找齐相关材料。如果连入党申请书都没有,组织上就没有办法认定你的申请入党时间,后续培养会多出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来自:  czg3570414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wt62r  2018-11-28 21:10
3名党员都是正式党员吗?如果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来自:  czg35704147个回答提问者:  张宏强  2018-11-28 20:27
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内职务。任支部委员须有一年以上党龄,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经历和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来自:  czg35704146个回答提问者:  N年野渡  2018-11-28 19:51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及的“重大问题”非"三重一大"。在实践操作中,完全可以利用支委会这一机构,来实现对重大问题的决策。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azkkfq  2018-11-28 17:48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凡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流向分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也要主动向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提供情况,帮助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党员所去单位或地方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这些党组织创造条件,并对其接收外来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据此,你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人才市场、居住地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既然前两个都有困难,何不试试转入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来自:  czg3570414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ef02a  2018-11-28 16:16
        不要求党员身份,应该能通过,不过在拿到你的人事档案后,可能会发现你是党员。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来自:  czg35704146个回答提问者:  熊巧娟  2018-11-28 16:11
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在填写时可以有岳父、岳母、家公、家婆、兄弟、姐弟、兄妹、姐妹、叔侄等。其实最多填到自己的兄弟姐妹亦可。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dbkx71  2018-11-28 15:43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你所说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就是属于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之一。
        在前期开展的党员档案普查工作中,教育考察材料缺失的影响不大,不影响党员身份。
来自:  czg35704144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o8prqn  2018-11-28 14:49
2014年至今,你差不多有4年的时间没有过组织生活,没有缴纳党费。单这一点,党组织就可以按自行脱党予以处理。建议你尽快补齐所欠缴党费,转移组织关系。
来自:  czg35704143个回答提问者:  熊巧娟  2018-11-28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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