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一般只差十多天,学校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
来自:  鱼忆江南好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1qpp8k  2020-04-04 20:07
可以列席的,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非党员列席会议。这也是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的一个监督与补偿
来自:  鱼忆江南好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loti7a  2020-04-03 11:26
以支部讨论通过时间为准。一般为支委会,也有的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来自:  鱼忆江南好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4qhq1i  2020-03-26 14:43
表彰可以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十九条 党组织开展集中表彰,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
行:

    (一)启动。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制定表彰工作方案,报
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备案。

    (二)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

荐对象。

    (三)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机

关、相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四)审核。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五)公示。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六)决定。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来自:  鱼忆江南好2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tzjn5u  2020-03-26 15:35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0年6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第三十条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来自:  鱼忆江南好8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c4m5g  2020-03-26 17:00
每次组织生活都请事假,对于这种情况,个人认为应该找党员所在的单位和本人了解情况,弄清楚确实是需要请假还是存在故意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行为。对于确实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党组织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让其参加组织生活,如发放学习材料让其自学等。对于存在故意的,要与其谈话,纠正其思想认识误区,用好四种形态;如果党员还是不予以改正的,建议按照党章规定处理。
来自:  鱼忆江南好6个回答提问者:  一孔天下  2020-03-26 18:11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来自:  鱼忆江南好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n7kjot  2020-03-26 19:50
1.首先党委可以指派书记。这点是有依据的。
2.不能指派A支部的书记C去兼任B支部的书记,这涉及到三权的问题。因为A支部书记去B支部党当书记,这本身就是个流动党员,流动党员是不具备表决权的。如果指派将会导致开支委会时,C书记只有建议权,没有表决权
来自:  鱼忆江南好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po4als  2020-03-27 18:33
组通字[2017]38号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中党费使用范围第7点:(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因此应优先使用留存党费,不足部分再使用党组织工作经费
来自:  鱼忆江南好9个回答提问者:  远航  2020-03-27 16:15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7]38号中适用范围中规定: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来自:  鱼忆江南好9个回答提问者:  远航  2020-03-2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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