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按照要求,党员工作单位变更应该相应转移党组织。目前各地都在设立非公企业党组织管理体系,因此即使是私营企业,也有相应的党组织管理,可咨询企业所在街道党工委。如果确实无法找到企业所在党组织转入,也可以转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组织。
来自:  birsn11个回答提问者:  徐东升  2022-03-10 16:00
根据发展要求,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之一,各阶段形成的材料都有存档要求,由个人存放是不符合规定的。发展对象身份的核实应该由发展对象所在具有发展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来自:  birsn9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dffgt  2022-03-10 16:19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规定: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是否设立党委,是根据企业党员人数情况确定的,如果人数达到设立党委条件,应该设立。
来自:  birsn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7e4x05  2022-03-10 16:58
根据国有企业党建入章的要求,党的建设要专门列一章节,对党组织的设立及职责都予以明确,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各地也出台各种样本,可请示上级或本地国资部门获取样本,结合本企业特点列入。没有设立党组织的公司只要属于应该建立党组织的单位,都应在章程中明确,以便后期具备条件进行设立。
来自:  birsn7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bmocu4  2022-03-10 17:49
组织档案审核首先要根据发展时期确定依据文件,2014年细则出台前,主要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文件。确定好文件依据外,还要参照各省的相关要求。例如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2014版细则中没有具体要求,部分省份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后可以发展为积极分子,也有一年为限,是否违规发展,还需要发展地党组织进行确认。发展对象培训早于确定发展对象时间,这个单纯从时间上确实是不符合程序,但是如果发展地党组织作出书面说明,一般是可以参照发展地党组织的认定。就题主的这个问题,还是要求转出地党组织对有问题的进行认定。认定经转入地党组织综合研判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事项。
来自:  birsn6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9z354r  2022-02-15 00:13
根据反映的情况,题主已经递交了转正申请,所在支部也召开了转正大会,但是从事党务的经办人员未按要求完成这项工作,差错在组织,不在党员个人,党员应向原党组织反映,要求原党组织补足相关程序。
来自:  birsn1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uvyabq  2022-01-19 17:49
可以在户籍地开具,现实情况中,很多户籍地会以不了解情况不愿意出具证明材料,所以也可以由发展单位进行外调,以调查情况出具材料作为政审材料。
来自:  birsn15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qgizse  2021-05-06 15:37
题主未就行政单位情况作表述,无法作出正确判定,如果该党支部无法保障开展党内生活,可考虑与邻近党支部建立联合党支部。
来自:  birsn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z8l09d  2021-09-28 21:36
一般来说,县教育工委隶属于县委,是具有发展权限的党工委。
来自:  birsn10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2y9yyg  2021-09-29 11:07
发展党员是支部的重要工作,但是首先得保证这个支部是健全的党组织,完善支部党组织建设后发展工作的推进才有序和有效,否则支部没有支委会,也没有书记,无法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来自:  birsn11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ji7q55  2021-09-2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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