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首先,违反规定入党的,那么就不算是共产党员,只是初期没有被发现而已,那么久不存在“取消党员身份”的表述。
建议表述为“对**同志的党员身份不与承认”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1个回答提问者:  zhaozhouyiweidu  2020-05-27 10:31
发展党员工作是连续性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要将支委会决议(不设支委会的召开党员大会)向上级党组织(具有发展党员权限的党委)报备,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将支委会决议(同上)向上级党组织(同上)备案,上级党组织同意以后,才是发展对象,且发展对象的时间是上级党组织同意备案的时间。
1.如果当年因为名额有限,没有被发展,那么该同志的身份还是发展对象,继续培养考察即可;
2.如果党委对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决议不同意,那么该同志还是积极分子的身份,也是要继续培养考察的。
3.鉴于你这种情况,需要了解清楚党委未审批的原因。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2个回答提问者:  188986699086497  2020-05-27 11:17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一般由上级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你谈话,而总支审查是在支部形成决议以后,报党总支审查,所以时间先后顺序是:支部大会形成决议-上级党总支审查-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3个回答提问者:  155003994002882  2020-05-21 10:19
需要,上级有总支,需要先报请党总支先审核,再报请上级党委审批。《入党志愿书》中有填写的具体表格。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6个回答提问者:  183493486502966  2019-12-23 09:48
中央组织部2008年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2017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是现行最新的标准,基层根据实际在中央的标准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来自:  基层党务工作者5个回答提问者:  159414321033851  2019-10-18 09:0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