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被采纳的答案
1.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员应当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工作或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
2.对于不愿意转移组织关系的人员(如组织关系在街道的人员),其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3.是否存认其党员身份,要看是否有相关证明,如流动党员证明等,但还是建议其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4.不能证明党员身份的人员,工作单位不能将其认定为党员。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185161108826515  2020-04-26 09:20
1.要进一步明确镇领导包村的工作内容范围,是属于定点联系,还是对村内的各类事项均由该领导负责。
2.相关会议可能列席,但是一般不表态发言,因为村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通常需要讨论本村重大问题,而且 相关问题,可能会形成决议上报镇党委,如果镇政府领导在支部会上有表态,可能会相冲突。
来自:  桃子5个回答提问者:  181399364551776  2020-04-25 16:53
根据您的情况表述,建议向现所在党位党组织,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按规定重新从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培养。
因为前期未转正,且超过半年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未停止党籍,所以只能重新申请入党。
来自:  桃子1个回答提问者:  159159618115340  2020-04-14 14:17
直接推荐可能不合适,建议向人事部门提交申请表或按人事部门规定办理。
来自:  桃子6个回答提问者:  bujinwaner  2020-04-22 17:45
1.党员的组织关系,应当划入具体的党支部;即各地的党支部。各地新成立党支部,由党总支批准,报上级党委备案。
2.如果党支部没有属地化,则还应当由北京总部的党总支进行统一管理。
3.如果总部有档案管理权,应当将人事档案及党员档案 一并存放在总部,如果没有管理权,可由员工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4.各党支部收取 本支部党费,后转入党总支专户。
来自:  桃子8个回答提问者:  130534707037643  2020-04-22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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