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意见缺失半年,怎么办?
毕业学校把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意见写到毕业当年的三月,就开始把档案逐渐转出到人才市场,居委会十月份才接受积极分子转入,但是九月份我通过了考试和政审,十一月份将党组织转到新单位。所以我的三月到九月的考察是断档的,请问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应由哪一方来填写?
网友的回答
首先,需要明确在这段断档期间,档案的具体流转情况以及为何没有组织填写考察意见。这可能需要与原毕业学校的党组织、人才市场、居委会以及新单位的党组织进行沟通,了解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对于出现断档,在沟通过程中,可以请求原毕业学校的党组织基于您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已有的考察记录,补全这半年的考察意见。如果学校无法直接补全,可以考虑提供个人总结、自我鉴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辅助说明您在这段期间的表现和进步。建议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努力,尽快解决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意见断档的问题,并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和材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