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可以成立支委会吗?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6人,可以成立支委会吗?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怎么理解最后一句?不够7名正式党员能不能成立支委会呢?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怎么理解最后一句?不够7名正式党员能不能成立支委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