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未转出,如何恢复党员组织关系?
我于2007年9月入职某供电局,在党支部的关心和培养下,我于2010年5月26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预备党员,2010年6月24日按期转正。2015年3月,我因个人原因从某供电局离职,迁居至昆明某区,但组织关系一直没有转出。在此期间,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本人在从供电局离职至今,遵纪守法,无不良表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及《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本人符合恢复党籍的条件。
现在原供电局上一级党支部回复,没有找到相关制度和理由能够帮我解决恢复党组织关系。希望能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