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谈话的“四必谈”是什么?
组织生活制度中谈心谈话的“四必谈”是什么?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十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主动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