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依法留置后党费如何收缴?
党员干部被依法留置,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分决定之前,请问:(1)其党费该如何收缴?(2)薪酬是否该全部停发?(3)社保是继续缴纳还是停止? 请予详细指导,谢谢。
网友的回答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12条规定,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一般只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没有做出开除党籍处分之前,还是需要交纳党费的。留置期间停发工资的话,也要按相关规定发生活费,党费按生活费标准测算;如果留置期间工资、生活费都暂停那党费也暂停交纳,待留置结果和处理意见,留置后如补发工资、生活费的,需要及时补缴党费。党员依法留置后,社保应当继续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党员在被依法留置期间,其社保缴纳状态不应受到影响。即使是在留置期间,党员的社保权益应当得到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应当继续缴纳。这样做旨在保障党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在留置期间及之后,党员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此外,对于被留置的党员来说,其工资待遇的处理方式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在被留置期间的工资待遇处理方式包括停发工资待遇、按原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生活费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被留置党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体现了对党员权益的保护。综上所述,党员依法留置后,社保应当继续缴纳,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