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党员干部醉驾涉嫌犯罪后离职,如何处理?
某党员干部因为醉驾涉嫌犯罪,但其在组织未掌握其醉驾情况且检察机关尚未起诉阶段,提前办理了离职手续(党员组织关系尚未转移),请问是否应该给予处理?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是因醉驾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按照判决、裁定、决定生效时间适用《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开除党籍。
二是醉驾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按照判决、裁定、决定生效时间适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站内解释链接: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党员醉驾、闯红灯、违停等,要受到党纪处分吗?
一是因醉驾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按照判决、裁定、决定生效时间适用《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开除党籍。
二是醉驾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按照判决、裁定、决定生效时间适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站内解释链接: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党员醉驾、闯红灯、违停等,要受到党纪处分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