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在6个月的影响期间是不宜被选举为支部书记的,过了影响期以后是可以的,需要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
如果其所犯错误不严重或客观因素所致,只要具备支部书记应当具备的政治、能力等素质,可以被选举为支部书记。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通常不建议在影响期内将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选举为支部书记。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7-15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