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遗失,党员身份怎么认定?
社区一在册党员,组织关系预转至单位(属于市里另一个区),然其党员档案缺失,有原部队转业时市组织部一份介绍信存根(内容明确为正式党员),单位所在区的党组织要求现区组织部出具党员身份认定,但现所在的区组织部反馈,按市级党员身份认定的文件要求,社区提供的相关证明(定期交纳党费,连续3年参与社区组织活动,历次优秀党员荣誉,市级组织部介绍信,历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本人本人的情况说明)不足以作为党员身份认定材料,要求必须提供原入党所在组织出具证明,但原组织是部队,已无法查询给予证明。
此前社区党委协助查找了:原户籍地档案局,原户籍地街道,现户籍地失业科,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区人才服务中心,原退役专业单位所属区档案馆,市人才中心,市档案馆(有1998年退伍后转业进第一家单位时的市组织部介绍信+存根);党员本人查找了第二家单位医保中心,原单位工作人员(现为人社局副处)明确档案收到过,但后期单位改为社保局,又分开为医保中心和人社局;医保中心曾搬址,现医保中心档案处查询不到。最终明确档案在第二家单位遗失。
是否还有其它办法可以做党员身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