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已公示完了,入职新单位还要再公示吗?
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已公示完了,入职新单位还要再公示吗?
网友的回答
党建读物出版社《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114条,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已经接受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能否发展入党,由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决定。
据此,你到新单位后,党组织对你的全面考察会经过一段时间,因此,原来的发展对象身份已经取消。个人认为,决定能否入党,是从重新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开始,是需要再进行公示的。
党员发展是据于基层党支部层面开展的,你到了新单位的党组织要有衔接,前提是体系内。系统外就不一定了,系统外可能新的党组织会再考察的。
张同志
lv 6
发布于:2024-07-12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