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父母(非党员)政审盖章是怎么规定的?
发展对象政审,其父母非党员,他单位现要求我社区开具其父母政审证明,请问:
1.本社区党员比较多,有400个,属于党委,上级街道是党工委,社区党委下设8个党支部,我应该给他盖什么章?可以只盖一个社区党委的章吗?上级街道党工委章要不要盖,需要社区去盖还是居民带着证明自行前往?如果要盖两级章,因为社区街道不在一起,是否流程太过麻烦,为难群众?
2.以往社区开具证明时,若其父母是党员则加盖党章,若非党员只能开具其在我辖区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那按照流程来说,是不是无论其父母是否党员,都应加盖社区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