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发展对象父母(非党员)政审盖章...

发展对象父母(非党员)政审盖章是怎么规定的?

发展对象政审,其父母非党员,他单位现要求我社区开具其父母政审证明,请问:


1.本社区党员比较多,有400个,属于党委,上级街道是党工委,社区党委下设8个党支部,我应该给他盖什么章?可以只盖一个社区党委的章吗?上级街道党工委章要不要盖,需要社区去盖还是居民带着证明自行前往?如果要盖两级章,因为社区街道不在一起,是否流程太过麻烦,为难群众?


2.以往社区开具证明时,若其父母是党员则加盖党章,若非党员只能开具其在我辖区期间的现实表现证明,那按照流程来说,是不是无论其父母是否党员,都应加盖社区党章?


12371网友tcfjjk

lv 1

发布时间:2024-07-05 10:28

浏览3530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可以参照党支部所覆盖的楼宇区域,依据父母居住的楼宇隶属的那个党支部来开具政审材料,只盖一个社区党委的章不够的,上级街道党工委章也要盖的,一般经社区党务跟街道党工委沟通过后,居民带着证明可以自行前往;要盖两级章,其他地方的流程大致都是一样的,不属于为难群众;
社区开具政审证明,跟父母是不是党员没有关系的,都应加盖社区党章的。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7-05 13:4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