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发现其入党程序不规范,应该怎么做?
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为基层党支部,上有机关党委。我单位现招录一名人员,党员档案入党程序不规范(档案显示:2015年11月26日被列为积极分子,2016年11月27日同时被列为发展对象和中共预备党员,参加的发展对象培训班为2016年11月13日-12月3日结业),我们去函请发展其的党组织作出说明,原发展党组织承认发展不规范,但其党员身份属实。我们认为原发展党组织为基层支部,其说明不足以作为充分证明,是否需要其上级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原发展党组织为一省属高校本科党支部,上级组织部门是让学校组织部出具证明,还是省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更有说服力)。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明,要取消其党员身份,是需要我们单位履行手续,还是原发展党组织履行手续?(我们单位之前已经接收了该同志的组织关系)恳请各位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