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诫勉处分,换届时可否作为支委候选人?
2024年公司1名党员受到诫勉谈话,原为支部的支委委员,现换届,处分期内,该名党员可否作为支委候选人,可否当选为支委委员?
网友的回答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具体分析、慎重对待、从严把握。受诫勉谈话未满6个月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可根据不同情形子以掌握。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一般不能新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继续提名的也要根据不同情形从严掌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不能新提名、也不能继续提名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代表、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候选人。
涉及到具体人选,可由地方和基层党组织依照党内有关规定和上述原则意见,根据代表、委员人选考察情况,综合考虑其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
受到组织处理或政务处分的党员,参照上述原则意见办理。
——摘自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 303页
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代表、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候选人。
涉及到具体人选,可由地方和基层党组织依照党内有关规定和上述原则意见,根据代表、委员人选考察情况,综合考虑其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研究决定。
受到组织处理或政务处分的党员,参照上述原则意见办理。
——摘自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著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第三次修订本) 3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