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党支部成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的回答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上级党委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也可以直接作出成立的决定。
按照基层单位申请来看,总的流程是:申请→批复→党员大会选举→批复及选举结果上报备案
1.申请,基层单位向上级党委提交“关于成立中共**支部委员会的请示”,一请示般都有标准文本。
2.批复,上级党委召开会议研究,1个月内给予批复。批复同样有标准文本。
批复可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批复也可明确职数,并直接明确书记、副书记
3.筹备。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批复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党员牵头负责选举筹备工作,如召集全体党员、集体研究决定选举事项;批复直接明确了支委会人员职数及书记、副书记的,由书记负责相关事宜。
4.酝酿,组织党员讨论研究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人选等相关内容。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
5.再请示,党支部向基层党委呈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6.再批复,基层党委会审查候选人预备人选,讨论并下发批复。
7.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支委会委员。注意五分之四的要求。
8.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讨论委员分工,新当选书记讲话。
9.三请示,选举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党支部委员,上报备案,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基层党委批准。
10.三批复,基层党委会研究审批党支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11.归档,党员大会、第一次支委会等文件、资料归档,由支委会保存。
另外,按照工作经验,新成立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应在1年内进行。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上级党委批复。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也可以直接作出成立的决定。
按照基层单位申请来看,总的流程是:申请→批复→党员大会选举→批复及选举结果上报备案
1.申请,基层单位向上级党委提交“关于成立中共**支部委员会的请示”,一请示般都有标准文本。
2.批复,上级党委召开会议研究,1个月内给予批复。批复同样有标准文本。
批复可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批复也可明确职数,并直接明确书记、副书记
3.筹备。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批复仅明确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一名党员牵头负责选举筹备工作,如召集全体党员、集体研究决定选举事项;批复直接明确了支委会人员职数及书记、副书记的,由书记负责相关事宜。
4.酝酿,组织党员讨论研究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人选等相关内容。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
5.再请示,党支部向基层党委呈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6.再批复,基层党委会审查候选人预备人选,讨论并下发批复。
7.选举,召开党员大会,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支委会委员。注意五分之四的要求。
8.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讨论委员分工,新当选书记讲话。
9.三请示,选举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党支部委员,上报备案,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基层党委批准。
10.三批复,基层党委会研究审批党支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
11.归档,党员大会、第一次支委会等文件、资料归档,由支委会保存。
另外,按照工作经验,新成立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应在1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