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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分子考察表主要社会关系可以空着吗?

未婚,积极分子考察表里家庭成员写了父母,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思来想去没有影响较大的旁系亲属。问题一:后来了解家庭成员那栏不包含姐妹兄弟,现在填了姐妹,有关系吗?需要政审吗?问题二:主要社会关系那一栏可以空着不填吗?望解答,谢谢。

12371网友diqa75

lv 1

发布时间:2024-06-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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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对于未婚的积极分子,家庭成员那栏规范的说法是直系亲属,包含姐妹兄弟。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98条,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
2、同款还明确,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是指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亲属如岳父母(公婆)、叔伯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
主要社会关系一般参照上述要求填写人员,一般不能空着。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4-07-0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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