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党支部书记是否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请问民办中小学党支部书记是否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否党支部书记要同为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成员?
网友的回答
需要,按照《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校管理层中产生,符合条件的董(理)事长、校长,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学校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学校决策层和管理层。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理)事会,办学规摸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符合条件的专职副书记也可进入董(理)事会。党组织班子成员应接照学校章程进入行政管理层,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