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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召开会议推荐管理的党支部为全市先进集体,流程是怎样的?

工委召开会议推荐管理的1个党支部为全市先进集体有哪些流程?需要差额产生吗?需要投票吗?

12371网友zdevq8

lv 2

发布时间:2024-06-0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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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第十九条 党组织开展集中表彰,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启动。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制定表彰工作方案,报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备案。
(二)推荐。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
(三)考察。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纪检机关、相关部门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开展表彰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四)审核。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
(五)公示。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
(六)决定。开展表彰的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河北沧州闫浩胜

lv 8

发布于:2024-06-0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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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具体咨询评优的主办单位。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6-0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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