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的开始培养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新发展党员确定的积极分子时间(支委会召开时间)是10月8日,表中填的作为积极分子开始培养的时间写的是10月9日,可以吗?如果要求必须是10月8日的话,可以解释称10月9日的0:00也是10月8日的24:00吗?
网友的回答
必须是要以会议记录原始资料体现的信息时间为准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4-05-28 10:33
按照组织程序,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考察,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决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一般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通过时间即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个人认为,应当是10月8日。
由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像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能差一天,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是一年以上,不是一整年,因此,个人认为不必纠结于这个细节,实在不放心,可附加说明。
对于新发展党员确定的积极分子时间(支委会召开时间)是10月8日,但表中填写的作为积极分子开始培养的时间为10月9日,这种情况在严格意义上是不合适的。支委会的决策时间(即确定某人为积极分子的时间)应当与作为积极分子开始培养的时间保持一致。如条件允许,建议重新进行填写。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5-27 20:59
开始时间就是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就是支委会会议的时间
根据问题,积极分子确定的时间是哪一天就是那一天,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的开始培养时间,应从确定积极分子的日期为起始时间。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5-27 18:49
作为积极分子开始培养的时间最好还是10月8日开始,支部可以出具时间书写失误和修正为正确时间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