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者能兼任出纳吗?
公司党委未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由公司会计兼记党费的账,请问经办党组织活动的党务工作者能否兼任出纳(即又是办事人,又是付款人,付款由其他人审批后才能支付),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网友的回答
按照你描述问题,不建议党务工作者兼任出纳相关岗位,这种安排不符合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可能增加财务风险性。建议公司党委设立专门的财务岗位或委托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资金管理。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5-27 14:49
无论党组织是否单独设置财务,均需要符合财务相关规定,即:会计与出纳分设。
留心语
lv 9
发布于:2024-05-27 13:58
可以由单位财务部门代管党费账目。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27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