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已参加培训,但是当年未转为预备党员,是否有时效要求?
该名同志是2022年确认为发展对象的,已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也在当年参加了培训。但是因为市里每年给我们单位的党员名额较少,一直到今年上级党委才给我们名额,确定今年发展该名同志为预备党员。这种情况下,请问发展对象有时效要求么?我看其他人的提问里,提到当年没转预备的发展对象要退回到积极分子阶段,我查阅了相关制度没找到这个要求。支部现在是否还需要重新召开会议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
网友的回答
老师请问,这个重新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程序,可有文件要求?因为我是半路接手的资料,现在尽量弥补当时的问题。如果我今年再重新确认,是不是在他的档案里,确认为发展对象的时间就是最新的批复时间。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时效为一年。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策解读”131条,对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并考核。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没有明确规定发展对象的有效期。一般来说,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应该尽快进行后续的考察和培养工作,并在适当的时候将其转为预备党员。在您提到的具体情况下,建议请示上级党组织意见,按相关规定要求来,并留存在党员档案中。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5-15 22:50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有时效要求,但实际操作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履行入党手续的,一般最长也不会超过一年的;建议支部重新履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程序,确定该同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