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怎样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档案怎样处理?
网友的回答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第二十六条,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有人事档案,那么党员发展过程的中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要么归入人事档案中;如果你没有人事档案,那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第二十六条,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有人事档案,那么党员发展过程的中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要么归入人事档案中;如果你没有人事档案,那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