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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为发展对象两年后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调入新单位能否继续入党?

A与2021年10月在原单位被列为发展对象,但是由于没有发展党员名额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2024年5月A由于工作调动到新单位,新单位是否可以承认其发展对象身份并按程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还需要履行哪些入党程序?

12371网友4yg4wp

lv 1

发布时间:2024-05-1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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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A被列为发展对象后由于没有发展党员名额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之后的时间是否也是一直在原单位继续进行着教育培养和考察而未中断呢?如果是的话,到了新单位,可以上交积极分子材料给新单位,审查无问题的,可以承认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接续在新单位进行培养考察,培养考察时间可以连续计算的,等着时机成熟了,需要重新履行列为发展对象的手续,并按程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5-1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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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地方规定,列为发展对象后超过半年未发展的,再次发展时应重新确定发展对象。建议具体咨询所在单位党组织规定是怎样的。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14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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