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核实有关问题时,接收方有权要求转出方给予合理说明。哪有先全盘接收,再组织核查的?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5-09 18:30
入党材料内容存在修正液修改及划改迹象,党委要求出具情况说明+党委章,否则拒收,这个要求是合理的啊,应该找原入党支部的相关人员出具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本身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前,审核在后,这种情况属于无故拒接。
这种情况应当由镇村党组织先接收,再商原单位党组织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结论。
鉴于目前还没有转接,转出单位党组织也可先做出认定结论,镇村党组织就可以接收了。
根据问题的叙述,应由发展的党组织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印章,建议衔接一下发展的党组织,出具相关的材料,并加盖印章。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5-09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