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发展党员细则修订之前,申请人应向哪里申请入党?
2014版发展党员细则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1990旧版细则里没有规定申请人要向哪申请入党。那2011年在其他党组织入党的怎么办?有什么处理依据?
网友的回答
2011年时尚未明确规定应向哪个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因此,只要不存在徇私舞弊问题,党员身份应予承认。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30 18:50
2014版发展党员细则之前,还没有异地入党的说法,如果该党员的其他入党程序符合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该党员自入党以来的现实表现良好,长期为党工作,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和缴纳党费,无任何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符合党员条件的,由所属党支部表决通过,报请上级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审查通过,应予承认党员身份的。
1990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应向何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未做明确规定。但是,假如在A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实际却在B单位工作,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B单位本身有党组织,但此人隐瞒了向A村党组织申请入党的事实,而A村党组织又未实际履行培养考察等职责,则仍应当以违规发展党员论处。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30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