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后没有再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等,该怎么处理?
我在2014年毕业前是预备党员,2014年7月份进入民营企业工作,不接收档案,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存放在市人事局,后来在12月份的时候自己去人事局做了转正工作,后来就没有管理,也没有任何通知,请问怎么处理?
网友的回答
党章第九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014年12月份在人事局转正,没再与人事局联系过,说明你没有参加过党的组织生活,没交纳过党费;虽然所在党组织也有一定责任,也说明你对党的基本知识缺乏,党员是应当按月主动交纳党费的。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建议尽快联系下人事局。
2014年12月份在人事局转正,没再与人事局联系过,说明你没有参加过党的组织生活,没交纳过党费;虽然所在党组织也有一定责任,也说明你对党的基本知识缺乏,党员是应当按月主动交纳党费的。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建议尽快联系下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