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任免机关(单位)”指的是?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的处分”,这里的“任免机关(单位)”指的是?
网友的回答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所提及的“任免机关(单位)”,通常是指具有干部任免权限的党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具体来说,这可以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如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政府的各级机构(如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以及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任免权的机构。这些任免机关(单位)在党员出现违纪行为时,有权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这些处分可能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同时,如果党员的行为还涉及到违法,还可能依法受到政务处分,如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