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参加党务培训,坐飞机可使用党费吗?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该如何理解?
是本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乘坐飞机,个别人员(如支委)去参加上级党组织(不在同一个省份)组织的学习培训,交通费需自理的那种,也不能使用党费坐飞机吗?第十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是本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乘坐飞机,个别人员(如支委)去参加上级党组织(不在同一个省份)组织的学习培训,交通费需自理的那种,也不能使用党费坐飞机吗?第十条规定,“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网友的回答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第十九条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中规定,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
(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
(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中规定,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
(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
(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