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预备转正时支部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现需出情况说明,怎么写?
2019年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党支部在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上采用了投票表决且通过,但新入职单位认为可能违反规定,需要原单位出具一份情况说明。证明投票表决是否符合程序或者是否是采用无记名投票后的误写。
请问这份情况证明应该怎么写?
请问这份情况证明应该怎么写?
网友的回答
您的标题写的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而正文又写的是采用了投票表决且通过,到底是哪个啊?还是说当初支部采取的是实名投票表决?实在读不懂啊。
如果采取了取举手表决或者实名投票表决,那决议肯定是无效的了,现党组织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报基层党委审批,做好会议记录,并在《入党志愿书》备注栏填写情况说明、支部决议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表决通过的,党员入党时间为党员原来的入党之日(不是现党支部开会的时间),转正时间为自原来入党之日起满一年的时间。
如果确实采取的无记名投票表决,而由于书写错误,那倒是可以让原来支部写一份情况说明,并复印一下当初的转正支部大会会议记录,还有当初留存的选票也可以找出来证明的,或者当初现场投票的正式党员也可以为您作证的。
如果采取了取举手表决或者实名投票表决,那决议肯定是无效的了,现党组织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报基层党委审批,做好会议记录,并在《入党志愿书》备注栏填写情况说明、支部决议和基层党委审批意见。表决通过的,党员入党时间为党员原来的入党之日(不是现党支部开会的时间),转正时间为自原来入党之日起满一年的时间。
如果确实采取的无记名投票表决,而由于书写错误,那倒是可以让原来支部写一份情况说明,并复印一下当初的转正支部大会会议记录,还有当初留存的选票也可以找出来证明的,或者当初现场投票的正式党员也可以为您作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