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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兼任校友会理事需要向所在党委履行报备(报批)程序吗?

党员干部兼任校友会理事属于社会兼职吗?需要向所在党委履行报备(报批)程序吗?

12371网友naaki9

lv 1

发布时间:2024-04-0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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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党员干部兼任校友会理事确实属于社会兼职的范畴。建议党员干部在兼任校友会理事之前,主动向所在党委咨询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履行报备(报批)程序。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4-0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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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需要报告了,属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畴里的。至于是不是需要审批,就要看你单位的干部管理办法规定了。

13718169688

lv 8

发布于:2024-04-0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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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应报备。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07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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