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预备资格后重新吸收其入党,需要重新写入党申请书吗?
按《发展党员工作手册》:1.取消预备资格后可重新吸收其入党,那么请问需要重新写入党申请书吗?2.违计人员要满足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五年的考察期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那么对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之后重新吸收入党的人员,这个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认取消预备资格前的入党申请书时间,还是取消预备资格后的入党申请书时间呢?
网友的回答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形一般有:1、违反党纪国法;2、个人思想蜕化不愿再入党;3、发展党员程序存在重大问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再次申请入党,应重新提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对之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有关情况作出说明。属于情形1、2的,党组织应做较长一段时期的考察。属于情况3的,要区分情况:属于党组织工作失误导致的发展程序违规、本人未参与且不知情的,本人确实符合党员条件的,可在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按正常程序重新发展入党;本人参与了违规发展或知情不报的,按照情形1、2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