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缺少成为发展对象的程序怎么办?
本人档案中2018年8月1日成为积极分子,2019年8月1日成为预备党员,2020年8月1日成为正式党员,现在 2024 年,县组织部查出档案中缺少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中的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的一个月,但是本人档案中时间点都是当时基层组织委员让填写的,这种事应该怎么解决?
网友的回答
违反发展党员程序,应当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对待,进行调查处理,具备党员条件,承认党员身份;不具备党员条件,不承认党员身份。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你2019年8月1日才符合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最低时限要求,而成为了预备党员,其中,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政审、短期集中培训、指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等大量的工作都需要时间,尤其是短期集中培训,需要组织一批发展对象进行,基层党委不可能为你1人办一期为期3天的培训班。
即使你2019年8月1日确定发展对象,按照统筹工作法推进,至少也要有公示的5天时间、3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单独进行,也要在8月9日以后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你为预备党员。因此,你的入党程序涉嫌量身定做,并且没有真正履行细则规定的程序。
鉴于为党工作多年,如果具备党员条件,则承认党员身份;不具备党员条件,则不承认党员身份。前提是必须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做出认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你2019年8月1日才符合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最低时限要求,而成为了预备党员,其中,对发展对象的公示、政审、短期集中培训、指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等大量的工作都需要时间,尤其是短期集中培训,需要组织一批发展对象进行,基层党委不可能为你1人办一期为期3天的培训班。
即使你2019年8月1日确定发展对象,按照统筹工作法推进,至少也要有公示的5天时间、3天的短期集中培训单独进行,也要在8月9日以后才能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你为预备党员。因此,你的入党程序涉嫌量身定做,并且没有真正履行细则规定的程序。
鉴于为党工作多年,如果具备党员条件,则承认党员身份;不具备党员条件,则不承认党员身份。前提是必须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做出认定。
2019年8月1日成为预备党员,确定为发展对象最早也得是2019年8月1日吧,发展对象时间和预备党员时间在同一天,也就是说,列为发展对象后的同一天内,完成了政治审查、党课培训、支委会审查、上级党委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等的所有程序,一般请情况下,是不可能同一天完成的吧。
现党组织可以函询原入党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说明材料,能够解释其发展过程并符合程序要求,经基层党委考察,日常表现一贯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仍旧符合党员条件的,其党员身份可以承认,组织关系予以接收;否则,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组织关系不予接收,退回原单位党组织。
现党组织可以函询原入党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说明材料,能够解释其发展过程并符合程序要求,经基层党委考察,日常表现一贯良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仍旧符合党员条件的,其党员身份可以承认,组织关系予以接收;否则,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组织关系不予接收,退回原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