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材料中没有发展对象培训证书,原学校无法开证明怎么办?
本人于2016年4月19日—2016年5月25日之间参加了发展对象培训,合格后按期转为预备党员,当时没有发发展对象培训证书,2019年7月毕业后工作,材料流转到工作单位,2023年考研录取后检查党员材料发现没有发展对象培训证书,现根据要求向本科院系开具情况说明。本科院系以没有直接记录照片证明什么时间参加的发展对象培训,不予开具情况说明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细则没有要求短期集中培训结业证存入党员档案,研究生院校党组织的要求是不符合细则规定的。况且,结业证与毕业证一样,是由本人保存的,而不是存入档案的。
大学发展党员各班肯定要报名单,党校肯定要留档的。资料肯定是有的。
井泰蓝先生
lv 9
发布于:2024-04-04 13:57
首先,与本科院系的相关负责人或组织部门进行沟通,详细说明你的情况和需求,强调你参加培训的时间、地点和目的。你可以向他们解释,考研录取后的党员材料审查对你非常重要,而发展对象培训证书是其中的关键部分。写一份详细的个人陈述,说明你参加培训的情况和原因,并附上其他可用的证明材料。虽然这不是正式的发展对象培训证书,但可以作为补充材料提交给上级审查的依据。如果本科院系仍坚持不予开具情况说明,你可以考虑向上级党组织(如学校党委或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反映情况,并请求协助解决。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4-03 21:01
找到和您一起参加党课培训的同学,都是可以作证的,还有本科院校参加培训的名单和考核合格名单肯定也有登记的,结业证书的领取和发放也应该有登记的,其他跟您一块同一批入党的同学,都有没有结业证书呢,总不会就没发您一个人的吧。院系不补发证书的,可以向上一级校党委组织部反映,请求调查核实一下。
可是不给党员开证明,不是恰恰说明自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吗?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03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