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五条:“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其中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具体包含哪些问题?
如果党支部党员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时,支委会是否必须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剖析反思?
网友的回答
不知道您是基层单位还是上级党组织,在实际工作中,您提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如果是发生在本单位的话,上级一般是明确要求你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而且还要进行制定整改措施、“回头看”这一系列动作。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1.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一般上级党组织或纪委监委会下发专门的监察建议/通报,比较常见的如刑事犯罪被判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被公开通报。2.支委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没有硬性要求,不是必须,一般遇到上述严重问题,上级组织会有整改建议,本单位党委(党组)会制定专项的整改方案,在文件里面会有要求。当然,上级组织没有要求,但本单位党委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也没有问题。
轨道交通老王
lv 3
发布于:2024-04-03 16:33
《规定》主要指党委(党组),党支部不必参照执行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但应当按照职权分析、解决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