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在社团兼职普通会员可以吗?
现职的科级干部、公务员、事业编人员不兼任社团的领导职务,只是兼职普通会员,不取酬。需要备案审批吗,什么流程,依据哪个文件?
网友的回答
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不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确因特殊情况需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兼职,所兼职社会团体的业务须与本职业务工作相关。现职党政领导于部均不得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兼任职务;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兼任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