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六条 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就设书记和副书记,其他的都叫做党委委员,只是分工不同,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是党支部的提法。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3-27 10:27
党委委员设置和人选要符合企业党组织定位来。
在党章中,有非公企业党组织职能的描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在具体设置和人选考虑中,您突出如何能够更好落实党组织任务来考虑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