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主观多交纳党费是否退还的问题
前期我们开展了党费收缴问题自查,因人力口提供工资数据有误,导致组织口在计算党费时出现错误,大多数是少交纳党费的,我们决定依规进行党费补缴。
但也有出现多交纳党费的情况,这块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我的理解是党组织计算出现错漏,党员本人非主观意愿多交党费,应当在询问党员是否自愿多交纳党费基础上,若不愿意,应当归退还多交纳党费。
想咨询各位意见。
但也有出现多交纳党费的情况,这块目前没有明文规定,我的理解是党组织计算出现错漏,党员本人非主观意愿多交党费,应当在询问党员是否自愿多交纳党费基础上,若不愿意,应当归退还多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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