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系统对接不上怎么办理?
我是准备从内蒙古自治区转出到辽宁省接收,跨省转接,转出地所在的社区使用全区党务服务系统,要转接的居住地社区使用的是全国党务服务系统,两个系统对接不上。接入地又不接收纸质介绍信,一定让使用线上系统转接,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转接?
网友的回答
1.请两个系统的具有登录权限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沟通对接,一方面正确发起转出,另一方面正确地接收转入。注意以下关键点:一是认真阅读系统的使用手册,二是熟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流程,三是严格审核党员资料,四是确保登录账号拥有相应的办理业务和查阅权限,五是及时查看系统的“交换区”、转出路径。
2.不接收纸质介绍信是对相关文件的误解,建议请示上级党组织予以明确和纠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2.不接收纸质介绍信是对相关文件的误解,建议请示上级党组织予以明确和纠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