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联系不到党员停止党籍的相关规定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1.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的程序?
2.党总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吗?
3.党工委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作出决定吗?
1.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的程序?
2.党总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吗?
3.党工委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作出决定吗?
网友的回答
《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6〕30号)
四、严格党籍管理
停止党籍。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四、严格党籍管理
停止党籍。对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经基层党委审批后,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员停止党籍2年内,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支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意见,经基层党委审查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党支部:出具失联期间党支部与党员的联系记录;失联党员最后一次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活动记录;支委会研究提出停止党籍的意见,上报上级党委预审;预审通过的上报党委组织部门预审;预审通过的,通知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通过停止党籍的决议;停止党籍公示;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审批通过的,再上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审批通过的,下发批复文件。
党总支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但可以对党支部的决议进行审议;
党工委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作出决定,前提是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已通过。
党总支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决定,但可以对党支部的决议进行审议;
党工委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作出决定,前提是上级党委组织部门预审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