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研究决策前置、党建工作入章程、党组织的法定地位,都要求成立独立党组织。没有条件要创造条件,不要绕开党章党规,调入一名党员又不是多么难的事。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3-15 09:06
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和经营的决策,企业可以依托上级党组织或所在地区的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企业可以设立一个由党员和非党员管理层共同组成的决策小组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
没有支部不具有“三重一大”决策权限。
如是独立法人且设立支部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3-14 12:15
您提到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就是在没有条件成立党组织的国有企业中如何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可以采用把党员主要领导纳入上级党委委员,通过关键领导来落实上级决策,请示重大事项等。
比如:党员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建议纳入上级党委委员或者列席上级党委会,把需要本级企业决策的重大事项通过上级党委会集体决策的方式来体现党的领导作用,同样,对于上级党委决策的涉及本级企业的重大事项,党员总经理或者董事长通过本级企业经理办公会等方式予以落实。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九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吞挥霍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问题严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沧海扁舟
lv 4
发布于:2024-03-14 11:28
按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你们单位的党组织不健全,无法实现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有效结合。建议向上级请示调入一名正式党员,成立独立党组织,以便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3-14 10:39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是我党在基层党支部设置上的一个创新,保证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根据你的情况一方面可以组建联合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另一方面可以派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眼里有星辰
lv 7
发布于:2024-03-14 10:34
1.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如果领导班子有党员,虽没有成立支部,但在集体决策时,要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事后,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大连WYZ
lv 4
发布于:2024-03-14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