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党校(行政学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院)委会〕领导体制。校(院)委会全面领导校(院)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政府)任命。校(院)委会工作由校长(院长)或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主持。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3-08 15:17
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校委会全面领导党校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任命。校委会工作由校长或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主持。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3-08 15:12
根据问题,作为企业党校,其校务管理委员会应由企业分管党务的副职领导、企业的负责人、企业分管后勤的人员、党校的领导、党校常务领导、党校的后勤等。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3-08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