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为预备党员时未满十九岁,怎么做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材料?
1999年3月出生,2017年12月入党,接收为预备党员时未满十九岁,经过查阅本人的党员档案,发现入党申请书未落款时间,但往前推测,其提交申请书时间确实未满十八岁,上级部门指导需要完善证据链,形成调查报告,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这个调查报告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呢?
网友的回答
一是出生日期的核实情况,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第一份有效证书(例如共青团员证)的日期进行认定。
二是入党申请书提交后,谈话时间、召开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4-03-07 10:35
根据问题的表述,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调查报告中应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正确时间、接受入党申请书的党组织负责人的材料说明、确定积极分子的相关会议记录及推荐材料、支部大会的会议记录、支部大会讨论的内容、基层党委的研究讨论会议的记录等。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4-03-07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