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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岗工资是否要纳入党费缴费基数?

党员在本单位兼岗,其兼岗工资是否要纳入党费缴费基数?

淑意

lv 1

发布时间:2024-02-2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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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如果兼岗明确只是发放的补贴,则一般不需要纳入党费基数。如果其月度收入在制度或会议中明确是两个岗位合计的总收入。(如各占50%工作量时)则需要纳入其党费基数。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4-02-29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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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岗工资”应该纳入党费缴费基数,此处的“兼岗工资”如果为“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4-02-28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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