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金额标准如何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和《兵团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 明确资产损失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金额大小和影响程度划分为一般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和重大资产损失。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一百三十条: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党纪实际执行中,如何确定一般损失、较大损失和重大损失的具体金额。
网友的回答
各省市一般都有相关的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党组织。
以下是某省的规定,仅供参考。
1、一般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资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以上均含本数,下同)、500万元以下(以下均不含本数,下同);或资产损失不足100万元、但相当于上年末企业资产总额1%以上、5%以下的,在企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2、较大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资产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损失不足500万元、但相当于上年末企业资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在企业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3、重大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资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损失不足1000万元、但相当于上年末企业资产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在企业及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以下是某省的规定,仅供参考。
1、一般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资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以上均含本数,下同)、500万元以下(以下均不含本数,下同);或资产损失不足100万元、但相当于上年末企业资产总额1%以上、5%以下的,在企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2、较大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资产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损失不足500万元、但相当于上年末企业资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在企业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3、重大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资产损失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损失不足1000万元、但相当于上年末企业资产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在企业及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