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到党内处分的党员民主评议等次应如何评定?
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
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
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上述规定办理。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参考来源:《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